自1983 年以来,建筑幕墙在我国的发展已有30 余年的历程。目前,中国已有两亿平方米的玻璃幕墙,占*的85%,成为zui大的幕墙生产及使用国。
1 安全性鉴定的必要性
相对幕墙的发展,有关幕墙行业标准的出现及实施滞后时间较长。zui早的行业规范如《石材与金属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实施于2001 年、《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实施于1996年等。因早期的建筑幕墙工程从设计、制作、施工、检测到验收,均缺少相应的标准及规范依据;并在管理方面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致使早期幕墙行业比较混乱、工程质量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建筑幕墙设计年限一般为25 年,隐框玻璃幕墙中结构胶质量保证期仅为10年,而早期的建筑幕墙及结构胶,多数均已超过使用年限或质量保证期。故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工作是有必要的。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隐框玻璃幕墙“自爆"及脱落等安全事故,引起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在2005 年的全国两会及北京、上海两会中,均有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对建筑幕墙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建设部于2006 年发布《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2006]291号);上海市于2012 年2 月1 日起实施《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从2011 年开始着手对全市高楼大厦进行普查、建档登记,并于2013 年6 月24 日发布了《全市将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鉴定》的通知;福建省厅亦传达、制定并出台了一些相关文件,如:2013 年12 月18 日传达了“关于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中规定:幕墙工程使用十年后应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结构硅酮密封胶进行粘接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三年应检查一次。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目前,国内已有或即将实施多个标准、规程,如:JGJ/T139-2001条款2.5.1中规定了硅酮结构胶的检验指标;JGJ102-2003 条款12.2.2中第4 条规定了幕墙工程中结构硅酮密封胶的抽样检查年限。GB16776-2005条款5.2 对结构胶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值作出了规定。广东省2011 年发布了DBJ/T 15-88-2011《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与幕墙可靠性鉴定相关的行业标准以及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福建省地标《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即将实施。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