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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建设需政府进行引导
点击次数:1786 更新时间:2014-03-26
  工控摘要:自2010年7月,中国政府提出了“低碳生态城”的概念,“生态城”这个词汇成了不少地名的后缀,从流传出的一份有关全国各地兴建“生态城”投资的预算“账单”上清晰地显现出了“热度”:2018年前马鞍山将投资790.48亿建设生态市,山东聊城则是315.65亿,还有深圳的780亿、宁波的500亿……中国的城市,多数都已经准备好为“生态城”的绿色理想埋单。
  
  然而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迅分析,尽管当前我国各地提出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名目众多,出现了诸如“低碳生态城市”,“绿色低碳生态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等至少40种以上的名称,但每个地区都在给自己的低碳建设划定标准。在我国整体的低碳生态领域尚未建立性、导向性的指标体系。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也不完善,正因如此,各地纷纷制定了独立的指标体系,导致标准参差不齐。
  
  国家*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不客气地指出:“目前我国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低碳城市,我国不仅没有一座城市有过可以量化的减排历史,还出现了诸多低碳生态城建设中的乱象。”
  
  此外,生态城市建设是需要统筹协调的系统工程。专家指出,当前城市生态建设存在“开会一起坐,行动各自干”的散乱局面,部分城市的规划部门各自为战,缺乏统筹协调,甚至出现了少数部门业绩越出色,生态大系统破坏越严重的现象。因此需要各部门协同*,制定科学的统一规划,指挥统一的行动。
  
  在“两会”上,同样有代表委员在指出生态城市目前面临的挑战,*委员王玉锁明确提出,对生态城市内涵的认识狭窄、生态城市的规划仍各自为阵、建设机制落后是当前的三大突出问题。
  
  如今,在生态城市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引导生态城市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速度,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焦点所在。
  
  政府引导生态城市建设
  
  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要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施区域联防联控,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同时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这不仅表示出我国政府对治理城市环境的重视程度,更加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可以看出,未来几年将是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高发时期,需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城市建设标准,科学建设生态城市。
  
  北京市*、北京城市管理研究基地研究院冯刚认为,中国需要梯度型生态城市标准。他说,从看,在绿色建筑、生态城市发展道路上,政府起着主导作用。德国弗莱堡号称*的生态城的样板,当地的政府制定了相应的生态政策。而目前中国不能*按照欧洲的生态城市标准来衡量中国的城市。一方面我们要顺应潮流,但同时,我们需要制定符合中国特色的梯度标准。
  
  在“两会”上,*委员王玉锁在提案中提出了“紧制定生态城市标准,科学引导生态城市建设”他建议:首先要将资源转化率作为强制性约束指标,持续提升城市资源利用效率;其次可以将可再生能源和清洁气体能源的zui大化利用作为长远发展目标,不断优化能源结构,从源头减少“三废”排放;第三要对城市废弃物设定减量化的阶梯型发展目标,强化后期治理的资源化再生利用水平。
  
  此外,生态城市建设还需系统规划、协同发展。正如*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生态城市建设理事会副主席王如松所言,生态城市的社会转型,急需推进决策方式从线性思维向系统思维,能力建设从个体经济人向群体生态人的社会转型。城市必须将城市能源、水务、交通、工业等诸多方面统筹考虑,才能避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否则,众多主体各守己利,解决了交通问题,可能又会给带来水务、绿化等问题。
  
  而当务之急,则是尽快完善我国城市规划的相关法律条例,打通城市各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立统筹的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只有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机制,生态城市的建设之路才能更加通畅。各类市场主体的进入将为生态城市的建设带来雄厚的资金、技术、思路等优势,使生态城市的建设速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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