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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保温工程质量问责制迫在眉睫
点击次数:1145 更新时间:2014-08-14

针对加强墙体保温工程的质量管理,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均出台了严格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持久发挥作用方面还欠佳。

墙体保温材料包括保温材料、黏结材料、抹面材料、功能配件材料,等等,多数地区都是施行备案制度,不管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都要对产品备案,在具体工程应用上,在材料进场后,建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保温系统各类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符合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并且都是这样规定: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保温系统及所有材料,不得用于墙体保温工程,一旦发现问题将怎样怎样处理“云云”。

不管怎样,如果能够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建立保温工程质量追溯和问责制,相信在很大程度上会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已经。在这个方面,北京市和河北省已经行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要求自2014年8月1日起,在办理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登记)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建设单位要填写《建筑墙体保温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与建筑工程其它竣工备案材料一并存档备案,出现问题追溯质量源头,实施严格的问责制。

北京市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建材企业全部纳入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实施监管。按照《办法》规定,建材供应企业在向建设工程供应建筑材料前,需要先登录评价系统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同步建立该企业在市场供应建材的*信息账户。建材供应企业在向建设工程供应建筑材料后,应及时登录评价系统如实上报供应信息,服务平台后续将实时获取该市建设工程建材采购信息,并自动与供应信息比对,发现未进行供应信息上报的,评价系统将自动计入企业信用,根据未按照要求进行的所有经营活动将会受到严格的惩罚,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其参加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投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清出北京建设市场。(北京市在2013年因为上述原因就清退了几家保温企业)

如果各地都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严格把好源头,追溯责任,墙体保温的质量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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